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維護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的通知》(教基廳函〔2026〕8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6〕1號),及市、區相關精神,按照免試就近劃片入學、陽光規范公平招生、屬地統籌安全穩定的工作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
成立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調度、督導全區招生工作,形成“教育局統籌、各學校落實、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
(一)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區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領導
副組長:區教育局局長
成 員:區委宣傳部、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政法委、團區委、區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區教育局、市公安局惠陽分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社保分局,各鎮(街)分管領導,及區教育局各股室、各中小學主要負責人。
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由區教育局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區教育局教育股負責人擔任。
(二)內設工作組及職責
紀檢監察組:嚴肅招生紀律,查處違規招生、權力尋租、私下操作、違規收費等違規違紀行為。(區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
綜合統籌組:負責方案制定、政策解讀、學區劃分、數據統計匯總、招生宣傳引導、新生資格審核及錄取組織等日常業務統籌。(區教育局、各鎮【街道】)
材料審核組:負責全區中小學招生入學申請材料的核查、校驗工作,嚴格對照招生政策標準審核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杜絕虛假入學材料,保障招生審核工作嚴謹規范、公平公正。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安全輿情組:負責招生期間輿情監測、信訪維穩、矛盾化解、應急處置,保障招生期間校園及社會安全穩定。(區委宣傳部、區委社會工作部、區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惠陽分局)
各中小學校為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單位,負責本校招生宣傳、報名審核、結果公示、資料存檔、新生安置及群眾答疑等落地工作,嚴格執行全區統一招生標準與工作流程。
二、招生對象、范圍與計劃
(一)招生對象
符合我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一年級:年滿6周歲(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
七年級:完成小學學業且未取得初中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公辦學校按照“屬地管理、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原則,結合轄區戶籍、居住片區、學校學位容量,統一劃定招生范圍(詳見附件1)。民辦學校按照審批范圍及上級政策規定依規招生,由區教育局統籌、監督管理。
(三)招生計劃
2026年秋季學期,全區小學一年級計劃招生18103人(公辦13180人、民辦4923人),初中七年級計劃招生17428人(公辦12050人、民辦5378人)。小學班額原則上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班額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各校詳細招生計劃見附件2。
三、招生批次及條件
(一)公辦學校招生批次及條件
(二)民辦學校招生條件
申請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惠州市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2.屬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3.屬本校教職工子女;4.其監護人持有惠陽區有效居住證(含登記回執)。
四、招生流程與時間安排
全區統一招生時間節點、統一工作流程,所有學校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嚴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私下預錄。
五、辦理流程
(一)網上申報。監護人通過手機微信,關注“惠教育”微信公眾號,自助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對照招生批次選擇符合條件的學校進行申請。為加快審核速度,按國家和省“教育入學一件事”工作要求,我區逐步推進網上證照授權試點工作,家長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完成網上申報:
方式一:直接網上申報
方式二:完成網上證照授權后,再進行網上申報。6月5日9時至6月9日18時家長可通過“粵省事”個人數字空間授權提交相關證件的信息,并獲取授權碼(具體操作見附件5)。

未及時完成網上報名,或上傳佐證材料有誤需要更正的,可在現場提交資料環節進行補報或更正。
第四批集體戶按戶籍登記地址對應學區學校申報。戶籍登記地址無法明確對應學區的,憑監護人就業/投資/實際居住地址之一,到對應學區申報。
第五批按監護人居住證地址對應學區學校申報。惠州市內戶籍無法辦理居住證的,依次按本鎮(街)房產地址、基本養老保險繳納地址、營業執照登記地址確定申請學區。
(二)現場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成功后,被申請學校將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分時間段通知監護人到學校提交所需資料。工作人員現場結合監護人“粵省事”等政務服務平臺核驗資料,打印入學申請表,監護人核對無誤后簽名確認。
(三)審核結果公示。審核結果將在申請學校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若對審核結果存在異議,可以向申請學校提出復核申請。
(四)錄取辦法
1.公辦學校
(1)錄取總原則。按批次順序錄取(先錄取第一批,再錄取第二批,以此類推),同一批次內依據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某批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則無需核算積分,全部予以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核算積分,并按積分高低排序錄取,錄滿即止,且不再招收后續批次適齡兒童少年。
(2)第一至四批錄取及調配。第一至四批積分項目參照《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第一至四批積分指標及分值表》(附件6)執行。前四批報名成功而未被申請學校錄取者,由區教育主管部門結合周邊學區學校學位余量、積分排名高低及家長意愿,統籌調配至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統籌調配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方啟動第五批錄取。
(3)第五批錄取及補錄。第五批學生按所申請學區學校進行首次積分錄取,積分項目參照《惠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附件7)執行。第五批報名成功而未被申請學校錄取者,則進入補錄志愿填報環節。具體補錄辦法如下:
第五批首輪錄取結束后,區教育局將通過“申請學校公示欄”和“惠教育”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各鎮(街)尚未錄滿的公辦學校名單及各校剩余學位數量。監護人通過“惠教育”微信公眾號,在本鎮(街)未錄滿的學校中填報1-3個平行志愿,進行第一輪補錄。經第一輪鎮(街)補錄仍未錄取的第五批積分生,由區教育局整合全區剩余學位,面向全區開放第二輪補錄。第二輪補錄的剩余學位公布方式、填報方式、志愿數量及類型均與第一輪相同。兩輪補錄均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
兩輪補錄結束仍未被錄取者,區教育局可協助安排至仍有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或由家長自行回原籍就讀。
2.民辦學校
錄取采用分批次直接錄取與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相結合的辦法。錄取順序:本校小學直升初中的學生→符合報名條件且填報了該校志愿的學生。當某批次報名人數超過剩余學位時,則對該批次報名學生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在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就讀學生,若符合該校入學條件且至畢業時在本校連續在籍滿三年(含畢業年級),可參加本校“小升初”直升。
(五)錄取結果公示。所有批次的錄取結果(含補錄分數線)將統一在各申請學校的公告欄進行公示。
六、招生紀律
(一)嚴格落實“十個嚴禁”
嚴禁提前招生、私下預錄、掐尖選生;嚴禁違規跨區招生;嚴禁以考試、面試、測評、競賽等篩選生源;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禁違規收費;嚴禁虛假宣傳;嚴禁私自接收轉插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禁偽造材料入學;嚴禁工作人員徇私舞弊。
(二)民辦學校專項管理
民辦學校須嚴格執行全區統一招生時序與政策,按核定規模和班額招生,嚴禁超規模、超班額。全面落實免試入學,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評或變相篩選生源。嚴禁提前宣講、私下預約、預收費用、鎖定生源等違規行為。對查實違規學校,嚴肅查處、約談問責,并核減次年招生計劃。
七、其他事項說明
(一)符合惠州市惠陽區第九中學(惠州市惠陽區第九中學附屬小學)暫定學區申請條件的適齡兒童,可自主選擇申報原學區(2024年劃定)學校或惠州市惠陽區第九中學(惠州市惠陽區第九中學附屬小學)。
(二)惠州市惠陽區秋長第三中學的學區范圍,暫定參照原惠州市惠陽區秋長第三小學2025年學區范圍執行。
(三)監護人應對所提交的入學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證件、虛假證明或隱瞞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申請學位資格;已獲得學位的,予以撤銷,并將相關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非惠州市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中考須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辦〔2024〕10號)(詳見附件8)的要求,請各位家長提前做好規劃。
八、附則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最新招生政策規定執行。上級政策如有調整,從其規定。本方案由惠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電話:3826599,招生監督電話:3826153
招生線下咨詢地址:淡水街道石橋中路12號(原惠陽區教師進修學校)
附件:
1.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劃分圖
2.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
3.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招生辦法
4.廣東惠陽高級中學2026年秋季學期招生辦法
5.粵省事個人數字空間授權操作指南
6.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第一至四批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7.惠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
8.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辦〔2024〕10號)
附件下載:
附件1: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劃分圖.zip
附件2: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pdf
附件3: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學校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招生辦法.pdf
附件6:惠陽區2026年秋季學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第一至四批積分指標及分值表.pdf
附件7:惠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指標及分值表.pdf
附件8: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辦〔2024〕10號).pdf
